锅炉安全监察职能
组织实施有关法律、法规并监督检查;综合管理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等设备的安全监察、监督工作,并对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使用、检验、修理、改造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,负责使用单位的设备检验和证照管理;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、考核、发证;协助省局调查处理设备的重大事故,负责处理设备的一般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