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量检定人员考核

 

 
      

一、办理部门

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

二、办理职责

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受理核准,并委托市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培训。

三、办理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;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》;

3、《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》。

四、办理范围

1、本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授权机构从事检定工作的人员;

2、制造(修理)计量器具企业的出厂检定人员;

3、企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从事检定工作人员。

五、办理条件

1、具有中专(高中)或相当于中专(高中)以上文化程度。

2、熟悉计量法律、法规;

3、能熟悉地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;

4、填写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。

六、办理程序

1、收到申请表后,3个工作日内通知办理有关考核审证事项;

2、委托茂名市计量协会进行技术培训。

七、办理结果

1、考核资料齐备后,一个月完成考核评定;

2、收到考核评定结论后三天内,对合格人员发证;

3、考核不合格的人员,应在一个月内补考。

八、办理时间

上午:8:00~11:30

下午:2:30~5:30

九、办理地点、邮编、电话

地址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10楼

邮编:525000

电话:0668-2796161

传真:0668-2796068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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