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条码胶片订制工作程序

(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东分中心茂名市代办处”为企业代办条码胶片订制业务)

 

 
      

一、出示系统成员证书

企业订制条码原版胶片应出示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。

二、填写胶片订单

企业领取《条码胶片订单》(以下简称“订单”),按要求认真填写订单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。一份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东分中心茂名市代办处,一份企业自己留存。

填写订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
1、填写订单要清楚、完整;

2、“厂商识别代码”一栏,未批码企业由广东分中心工作人员代填,已批码企业由企业自己填写;

3、“条码形式”栏一般填“E13”;

4、“商品项目代码”由企业自编,但必须确保编码的唯一性,同时尽可能按顺序编码。当前缀码为690、691时,标准版商品条码(EAN-13)的产品项目代码为5位数;当前缀码为692、693时,标准版商品条码(EAN-13)的产品项目代码为4位数;

5、“放大系数”的选择范围为0.8~2.0,建议尽可能采用大于0.9

6、“条宽减少量”栏非柔性版印刷一般不须填写。

三、胶片制作时间

新注册企业二十个工作日后,可来电查询胶片制作情况,已注册企业十个工作日后,可来电查询胶片制作情况。

四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1、收费依据: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《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计价费[1997]2500号);

2、收费标准:条码胶片制作费48元/张。

五、办理时间

星期一至星期五

上午8:00~11:30

下午2:30~5:30

六、办理地点、邮编、联系电话

地点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2楼行业协会

邮编:525000

电话:0668-2796358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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