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假办受理举报投诉制假售假案件程序

 

 
      

一、受理部门

茂名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市打假办)

二、工作职责

接待与处理举报投诉制假售假案件。

三、受理依据

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

四、受理程序

1、受理来人、来电、来函对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举报投诉;

2、填写投诉举报案件登记表;

3、向市有关打假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投诉举报信函处理单或交办、转办书;

4、督办制售假案件;

5、审查案件办理结果。

五、受理时间:

星期一至星期五

上午:8:00~11:30

下午:2:30~5:30

六、受理地点、邮编、电话

地点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9楼

邮编:525000

电话:12365

传真:0668-2796013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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