茂名市企业产品标识登记备案

 

 
      

一、办理部门

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

二、办理职责

对企业报来的产品标识,属于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符合标准规定的,赋予标识登记备案号并颁发备案证书。

三、办理依据

1.《产品标识标注规定》;

2.有关强制性标准。

四、提供材料

1.营业执照复印件;

2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;

3.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;

4.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(要求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);

5.安全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要求领取安全认证的产品);

6.体系认证证书及取得的其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如名牌、信得过、卫生许可证等,对于需要在标识上反映以上内容的企业) ;

7.相关产品标准原件或复印件;

8.产品标识设计稿;

9.企业公章。

五、办理程序

1.资料符合性审查;

2.审查通过的,赋予标识登记备案号及颁发备案证书,审查不通过的,退回申请资料并说明理由。

六、办理期限

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七、办理时间

星期一至星期五:

上午:8:00~11:30

下午:2:30~5:30

八、办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

地址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10楼

邮编:525000

联系电话:0668-2796028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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