茂名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

 

 

一、办理部门

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

二、办理职责

对企业报来的企业产品标准,按照科学进步、标准协调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情况、提高产品质量的原则进行备案,赋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号并发备案通知。

三、办理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;

2.《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》。

四、提供材料

1.企业产品标准(正式文本)一式五份;

2.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;

3.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式两份;

4.标准审查会或函审意见表及审查人员名单一式两份;

5.必要的验证报告一式两份;

6.营业执照、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;

7.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(已办过标准登记的企业)。

五、办理程序

1.格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;

2.审查通过的,本科进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,企业领取备案通知以及相关材料;

3.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申请资料并说明理由。

六、办理期限

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七、修改及复审

1.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后半年内,如发现确有原则性错漏,经审查,可以进行局部修改,修改的形式有换页或发布《企业产品标准修改通知单》两种。

2.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原则上每三年复审一次,以确定修订、废止或继续有效。特殊情况可提前至一年。企业产品标准修订后应重新备案。

八、办理时间

星期一至星期五:

上午:8:30~12:00

下午:2:30~5:30

九、办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

地址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10楼

邮编:525000

联系电话:0668-2796028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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