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办理程序

 

 
      

一、办理部门

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

二、办理职责

负责组织受理本市企业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(以下简称"免检")申请,审查申请材料。

三、办理依据

1、《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号令)

2、与免检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

四、办理程序

1、国家质检总局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实施免检产品类别的目录、申请条件和受理免检申请的开始、截止日期及工作日程安排。

2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原则下,可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领取申请表。

3、企业如实填写申请表(一式两份)。

4、企业将填写好的申请表(一式两份)及相关的有效资料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。

5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初步核对后,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。

6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,签署审查意见,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。

7、国家质检总局在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后,对免检产品予以审定。

8、国家质检总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免检证书(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),并向社会公告。

五、办理时间

上午:8:00~11:30

下午:2:30~5:30

六、办理地点、邮编、电话

地址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9楼

邮编:525000

电话:0668-2796061

传真:0668-2796068

 
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
| 广东省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版权所有 |
| 地址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 邮编:525000 电话:0668—2796106 邮箱:mm@jdqts.gov.cn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