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、科研的需要可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(计量标准),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。计量标准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具有法律效力。
一、申请办理程序:
1、申请单位应递交以下文件资料
⑴建标申请书;
⑵建标技术报告;
⑶拟建标项目的计量设备的历年检定证书(复印件);
⑷为拟建标项目配备的计量检定员证书(复印件);
⑸其它资料按JJG1033-92计量标准规范要求准备,待现场考核时审查。
2、考核评审
⑴接受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初审,符合要求的,我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;
⑵评审组在一个月内完成资料审查,现场考核。
3、审核颁证
⑴我局收到建标考核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审核合格企业的颁证;
⑵考核不合格的企业,应在三个月内整改。
二、收费标准:
⑴计量标准考核: 200元/每项
⑵计量标准考核证书: 10元/每证 (公报费按实际支出收取) (包括计量授权证书)
三、办理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五
上午:8:00~11:30
下午:2:30~5:30
四、办理地点、邮编、电话
地点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10楼
邮编:525000
电话:0668-2796161
传真:0668-27960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