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建立计量标准考核(复查)程序

 

 
   

企业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、科研的需要可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(计量标准),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。计量标准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具有法律效力。

一、申请办理程序:

1、申请单位应递交以下文件资料

⑴建标申请书;

⑵建标技术报告;

⑶拟建标项目的计量设备的历年检定证书(复印件);

⑷为拟建标项目配备的计量检定员证书(复印件);

⑸其它资料按JJG1033-92计量标准规范要求准备,待现场考核时审查。

2、考核评审

⑴接受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初审,符合要求的,我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;

⑵评审组在一个月内完成资料审查,现场考核。

3、审核颁证

⑴我局收到建标考核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审核合格企业的颁证;

⑵考核不合格的企业,应在三个月内整改。

二、收费标准:

⑴计量标准考核: 200元/每项

⑵计量标准考核证书: 10元/每证 (公报费按实际支出收取) (包括计量授权证书)

三、办理时间

星期一至星期五

上午:8:00~11:30

下午:2:30~5:30

四、办理地点、邮编、电话

地点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10楼

邮编:525000

电话:0668-2796161

传真:0668-2796068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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