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部门
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
二、办理职责
对企业报来的产品执行标准予以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。
三、办理依据
《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四、提供材料
1.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;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及复印件一份;
3.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两份;
4.企业产品标准正式文本及标准编制说明一式四份;
5. 必要的验证报告一式两份。
五、办理程序
1.标准有效性审查;
2.审查通过的,颁发登记证书。
六、办理期限
10个工作日内给予登记
七、办理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五:
上午:8:00~11:30
下午:2:30~5:30
八、变更、注销及复审
企业生产的产品执行标准变更时,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标准化科重新登记,产品不再生产的应向标准化科申请注销。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》三年审核一次,到期后企业应将证书送标准化科审核确认。
九、办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
地址: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六号大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10楼
邮编:525000
联系电话:0668-2796028